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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编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安全责任协议书汇编6篇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

二、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安全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料,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或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负责进行。

五、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电焊工、长时间接触粉尘作业及其它易导致职业病的岗位操作人员,须提供专项检查证明;从事登高作业人员须提供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症状的体检证明;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六、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废物、废料及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存放。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乙方的“三违”现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罚,罚款不能当场兑现的,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上缴公司财务部门。

八、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自备防护设施及工具,如确有困难,甲方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施工用电及其它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经安全设备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乙方在用电时,应有配电箱,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易燃、易爆品要有专人看管,禁火区内严禁烟火。

十、外墙粉刷、窗户安装等作业时,应选择标准的吊蓝、吊具,并保证单人单绳(安全绳)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它必要的劳保用品,严禁用沙袋或其它不安全物品压挑杆。

十一、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如不听劝告有权停止乙方的承包,并及时办理停工手续;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罚款。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安全设备部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甲 方 :

乙 方: (项 目 承 包 人)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有

关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保障不发生对外部人员造成意外伤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现与项目承包人(乙方)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宜春·和园一期

2、工程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芦洲北路以北

3、承包栋号:

4、工程结构: 框架

5、建筑面积: 55000㎡

6、施工范围: 土建,水电

7、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420 天。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配合工地组织编写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有偿为乙方提供有关实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护用品。

4、参加对各施工人员的资格鉴定,行使安全否决权。

5、依照规定上报伤亡事故和组织本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是工程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在工程项目中必须无条件执行建筑安全法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及所有安全制度,并设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制度必须上报)。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乙方在施工现场着重将安全防护工摆在第一位,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如下:

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防护措施,选用优质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材料要有合格证。制定一套安全可靠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全用电工程、机具设备、搅拌机、塔吊起重设备工程交叉作业等都在制造专项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

三宝利用、四口防护一定要人人遵守。

架设电线要规范,一机一闸、一漏一保,设备重复接地,使用设备的安全防护都要做好。班前要交底,班中要检查,班后要总结布置。

预防违规指挥,违规操作,预防自身也要预防伤害他人,总之人人都要提高警惕,班后要总结布置。

3、负责组织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又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现场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品的张挂和布置。

4、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岗前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并签定有劳动协议(试卷及劳务协议保存备查)。

5、配合好甲方搞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两个小时之内向甲方报告,并向上级政府安全部门上报,保护好现场,按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在抢救伤员时如需移动现场物证明时,应进行拍照以保证物证。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事故分析会。

6、乙方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级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对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承担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

7、工程地点不论在市区或郊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围护、围栏及警示标志,并设有专人看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以免造成外部人员伤害。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和加防护网。所有的安全防护品必须有出产厂家合格证和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保留备查。

9、乙方在施工中用电,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配电箱,实行三项五线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设备需重复接地,否则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JG59-99标准编制和实施各种施工安全措施,强化对在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防止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11、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整洁有序,如由于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2、如发生由于施工设备、设施故障或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规的条件下,对在施工人员采取一切合法的强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录用的全部施工人员,必须由乙方按规定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乙方安全生产责任达标如下:

(1)大机具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2)轻伤事故不超 0.1 %。

(3)扎手扎脚人员不超 0.5 %。

(4)外部人员意外伤害为零。

第四条 奖罚办法

1、乙方全部完成协议约定的责任内容,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2、乙方未完成第三条生产达标其中任一项目标,每项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上级部门检查,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及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4、日常安全单项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做以下处罚:

(1)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或兼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元至1000元罚金,作为工程项目进行有证人员培训和办理资质证的费用。

(2)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必须留记录卡,无培训记录卡罚项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训人不全、无本人签字,缺一人罚安全员10元。

(3)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4)施工项目安全内业必须及时准确填写,无安全会议记录罚安全负责人200元,安全员100元,作业与时间不同步,分别罚50元、30元。作业班组无安全会议记录、交底记录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各50元,罚班组长30元。无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吊车安拆方案罚每项200元,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每项各100元。

(5)干部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发生一起处项目负责人、当事人各100元罚金。在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当事人10元/次。

第五条 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约束: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同时上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结束完成本协议的要求,返给乙方。

3、违约:(1)协商解决。

(2)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负责人:

乙 方:

工 程 项 目 责任人: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4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

其他专业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__________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甲方:**工作室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供治疗条件。

3.保障活动期间的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确提醒队员注意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不掉队,认真听取各项操作指导,并按规定进行。无论何时、何地、何事,严禁单独行动,如果离开指定范围,自愿承担责任。儿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离队时候请示营长同意。归队时立即销假。

2.活动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变化。如身体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它责任

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非甲方组织不当、或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同乙方所参加的活动时间,从乙方报到时生效,活动结束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随报名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乙方未满18周岁,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甲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